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离婚法律咨询 > 我孙女父母亲在6月19日离婚,母亲不要四岁女儿

我孙女父母亲在6月19日离婚,母亲不要四岁女儿

ask****828 黑龙江-牡丹江 离婚咨询 2017.11.09 14:15:38 1022人阅读

我孙女父母亲在6月19日离婚,母亲不要四岁女儿,由父亲扶养,经当地民政局协商母亲签字由母亲每月支付扶养费1000元直到孩子满十八岁,离开民政局后她拒交扶养费,孙女由爷爷奶奶带,起诉书我已经写好,可孙女的母亲说她就是不拿,白白扔掉起诉费,她在外地打工累死你当奶奶的你也找不到。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孩子上幼儿园看病生活都需要钱

其他人都在看:
牡丹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牡丹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给付。建议尽快起诉。从操作经验上看,如果拖的时间长,法院一般只判决给付三年的抚养费。

2017-12-11 18:02:0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