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物权法第112条第一款规定,应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没有支出,就像没有归还时的车费啦等等,也需要向拾得人支付钱么?
应该付一点给人家吧,弘扬社会正气
从法律关系上讲,被你认错的人拿了不属于他的物品,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失主。你在返还的过程中,有一定过错,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换言之,失主可以先起诉你,要求你赔偿,你赔偿后,可以找被你认错的那个人追偿。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