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经常看到有人组织一些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咨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认定的标准。
从主管和客观两方面来进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认定,本罪的主观方面非常明确,即故意,既包括组织者明知自己是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犯治安管理的行为的直接故意,也包括组织者可以按照普通人的理解推断出是未成年人而仍旧组织其进行违犯治安管理的活动的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组织行为时并不知道对象是未成年人,但是在实施行为之后的某个时刻了解了对象的年龄,但却没有停止行为,仍让进行组织活动,那么我们认为也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及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2017-11-07 16:1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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