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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书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但收件人拒收怎么办

ask****397 吉林-长春 行政诉讼咨询 2017.11.06 15:16:15 15426人阅读

行政处罚文书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但收件人拒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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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执有记录的。视为送达

2017-11-06 22:5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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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签收。
解析:
当事人拒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可以交由代收人签收,也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签收。
行政处罚文书指的内容是: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023-06-21 15:1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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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可以交由代由人或留置送达。
解析:
1、当事人拒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可以交由代收人签收,也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签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文书是指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文书指的内容是: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23-05-30 09:5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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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送达回执有记录的。视为送达。
解析:
出现被处罚人拒绝签收行政处罚书的情况,则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表明已送达或者送达人及见证人包括当地的组织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被送达人拒签说明及送达日期”并由送达人一一签名,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22-11-29 16:5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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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以下内容就是关于“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020-12-24 14:2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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