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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抚养费每年都出,我是男方

ask****106 江苏-盐城 子女抚养咨询 2017.11.05 14:22:05 2人阅读

抚养费每年都出,我是男方,有个儿子离婚时判给女方了,离婚后一直不让看孩子,现在女方在外面打工,孩子外婆再带,周六日都是锁家里,外婆干农活。我想申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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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2017-11-05 16:1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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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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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15:51:17 回复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四、离婚孩子抚养费年限: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周岁为止;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孩子抚养费。3、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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