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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双缺人”,母亲先去世,立遗嘱给别人

ask****081 河南-郑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02 00:39:50 1104人阅读

继承人是“双缺人”,母亲先去世,立遗嘱给别人。父亲后去世,立遗嘱给“双缺人”。这“双缺人”能按继承法19条,分得母亲名下的那份(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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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rn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n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17-12-01 06:4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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