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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里的长子 母亲一级残疾 弟弟四级残疾

ask****932 北京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11.01 23:19:35 166人阅读

我是家里的长子 母亲一级残疾 弟弟四级残疾 现在父亲住院治大病 脑梗死 以后就瘫在床上了 就我一个人去照顾父母和弟弟 我没有工作 我实在是撑不住了 请问在民政这边我可以享受什么福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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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具体建议咨询所在地 人社局。涉及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2017-11-02 18:2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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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2019-01-18 14:08:44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8805条

建议您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2017-11-02 09:07:14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建议发起微信众筹

2017-11-02 04:20:0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向民政局查询申请救助

2017-11-02 04:1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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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发起微信众筹

2017-11-02 00:2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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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从这一条规定可以得知,子女对父母享有要求被抚养的权利,父母对子女享有要求被赡养的权利,而且这样的权利义务不是对等的,不会因父母未尽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从这一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才得以消除。  相关知识  子女有哪些赡养义务: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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