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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带上其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再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将〈迁出户口证明〉拿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2017-10-31 14:3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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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本人需准备身份证,工作证明,迁户申请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深圳父母户口随迁提出要求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2017-10-31 14:3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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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干:是指从市外调入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国内在职人员,即干部调动,前提是要有干部身份。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范围,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核准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可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
(三)积分入户。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市外户籍务工人员可根据积分规则计算出本人的得分并申请办理入户。
(四)随迁。申请人配偶或子女已经是深圳户口,达到一定的年限,符合条件可以申请随迁。随迁调干可免年限和社保的规定。直接到深圳市分局户籍科申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20-12-09 07:00: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