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进行了21000现金贷,当时说两年的,我还了快两年,一算他们说是三年的,我就一直没还,过了四五个月他们天天打电话让我一次性还清还要还16000多我该怎么处理
你咨询的问题是借贷纠纷的问题。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你向贷款公司借款,对方已经支付的借款,你们之间因借贷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对方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2、对于借款的利息问题的归还问题,具体见你们签订的借款合同,你可以参见你借款网站上的借款协议,如果确实约定了利息,你需要归还借款利息,不过如果协议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律规定的,你有权拒绝归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你可以提前归还本金以及利息,利息是根据你借款的时间来计算。超出的部分你有权不支付。
4、如果你偿还了你应该偿还的本金以及利息,你无需担心贷款公司告你或者报警说你诈骗,而且一般经济纠纷,警察是不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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