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专业解答《民法典》规定:在校学习期间遭受伤害的学生,其责任应由教育机构或加害第三方承担。若教育机构未能完全履行其在职责范畴内应尽之义务,从而引发学生受到了损害,则需依照其过失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而若该种情况是由于第三方闯入校园对学生实施了侵害行为所导致的,那么,应当由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教育机构也存在过失,那么它同样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民法典规定,儿童在学校受伤害,责任由学校和侵权第三方共同承担。学校未尽职责需按过失程度赔偿,第三方侵权也需赔偿。若学校有过错,需对第三方不能承担的部分进行补充赔偿。
专业解答孩子在幼儿园摔倒的这种情况,相关的侵权责任一般都是由幼儿园承担的,幼儿园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论幼儿园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有证据证明是第三方造成孩子摔伤的,应该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专业解答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由谁负责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对于幼儿园来说,如果能够证明老师确实已经尽到了对幼儿的监护和相关的安全保障的义务,确实是属于孩子自身原因所导致的,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