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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是什么

易** 云南-德宏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12.13 12:26:41 429人阅读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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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具有欺骗和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被拐卖妇女除个别情况是出于妇女自愿以外,大多数是被欺骗和违背其意志的;而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其婚姻是建立在女方自愿的基础上,并不违背其意志,不具有欺骗性。
2、收取财物的性质不同。拐卖妇女、儿童收取财物具有交易的性质,行为人获取的财物是妇女、儿童的身价,且数额较高;而介绍婚姻、介绍收养的,收取的财物具有酬谢的性质,不是将如女、儿童作为买卖的对象,行为人是在婚姻、收养关系自愿成立的基础上索取酬金,数目相对较低。

2022-12-13 12:2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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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之间怎样区分?

    专业解答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介绍婚姻以索取财物的行为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律图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2024.07.09 888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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