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患有精神病,在患病期间被销售方,怂恿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办理了分期贷款业务。现在放款公司要诉讼,我母亲本人精神残疾,并没有购买车辆和驾驶车辆的能力。目前摩托车在我们家里,我们并没有使用摩托车,因为都没有驾证,我觉得卖摩托车的是一种欺骗行为,摩托车是卖方直接送到家里的,卖方在当事人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卖机动车,是不是存在一种不法,对当事人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因为购买方是精神残疾,没有分辨能力,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促成交易。请问这样的事,我们该怎么办呢?放款公司程序简易,没有了解实情,我觉得当事人和监护人不应该对事情负全责。销售方和放款方是不是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呢
律师解析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律师解析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律师解析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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