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烟台法律咨询 > 烟台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您好咨询一下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是什么

您好咨询一下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是什么

刘* 山东-烟台 行政诉讼咨询 2022.12.03 11:32:31 385人阅读

您好咨询一下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烟台律师 行政类律师 烟台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即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二、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三、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四、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五、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2022-12-03 11:34: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