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经济仲裁的的一裁终局是指商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胜诉方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既使败诉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其次,一裁终局,是仲裁程序上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仲裁区别于诉讼,区别于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优势。如果动摇了“一裁终局”原则,朝着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的方向发展,不仅失去了仲裁优势,也混淆了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区别,动摇了其生存发展的根基。
最后,但是并不代表上市仲裁没有救济手段。
当事人不服商事仲裁裁决时,可以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救济: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不得自行撤销;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专业解答经济仲裁实行的是终极裁决,裁决书下达之后具备法律效力,不接受上诉,经济仲裁需要组成仲裁庭,对仲裁的事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会开庭审理此案,然后下达经济仲裁书。
专业解答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产生的经济补偿争议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事实上,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绝大多数的劳动争议都只能先申请劳动仲裁,比如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或变更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工伤医疗费,工资报酬等发生的劳动争议。
专业解答在我国一裁终局裁决救济程序适用于小额案件、明确案件性质的劳动案件。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小额的劳动纠纷、医疗、经济补偿的案件为了给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实际权益,可以按照一裁终局的裁决方式进行办理。
律师解析 “—裁终局”的仲裁裁决只是针对用人单位是“一裁终局”,劳动者并不受“一裁终局”的限制。 劳动者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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