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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关监事列席股东大会的内容。

吴** 江苏-南京 经营管理咨询 2017.10.23 16:01:07 421人阅读

1、没有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列席股东大会是否必须的? 2、股东会决议上,没有监事签字,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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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在有限公司中,可以为监督机关。有限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这时候,监事为监事会的组成部分;也可以不设监事会,而只设监事1-2名。那么,这时候,监事就相当于监事会的作用。
在股份公司中,监事为监事会的组成部分。
监事与董事会没有关系。
二者职能不同。
监事可以监督董事会的活动。防止董事会有侵害公司的行为。

2017-10-23 16:1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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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关监事列席股东大会的内容如下:
        法律也不要求每次必须列席,只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如果公司章程将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为监事的职责,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上要有监事列席签字方有效,按公司章程办理。

2017-10-23 16:0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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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范围不同: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0-12-10 20:5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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