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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代表律师想具体咨询继承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樊** 新疆-博尔塔拉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0.22 13:20:42 424人阅读

我是代表律师想具体咨询继承人下落不明怎么办?我需要怎么做才可以留存这份资产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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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继承人下落不明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法定继承人应该是A,B,C,L。ABC最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L是第二顺序。(C杀害了A,是丧失继承权,但他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二。C不能继承,具体参见继承法第七条,楼下也写清楚了,我不重复了。
三。L7.5,B7.5。注:L本来是不能参与继承的,因为有第一顺位在,不到她。但A得死亡,使得L发生了转继承,她代替A来继承。在同一顺位中,无特殊原因,一般是财产平分的。所以L,B各一半。

2017-10-22 13:2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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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吗?
可以。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关于对“受送达人”的范围及“下落不明”含义的理解,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作明确规定,导致审判实践中对法人是否适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产生理解上的分歧。有人认为,公告送达不能适用企业法人,一是企业法人的住所相对固定,不存在“下落不明”的状况。二是即使业法人确实“下落不明”时,也不能公告送达,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三是即使公告送达后作出裁判,裁判内容也不可能得到执行,失去诉讼目的。四是向法人公告送达实质是向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混淆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界限,也影响办案的效率和。笔者认为上述理解是片面的。
一、企业法人的住所虽然相对固定,依然可能存在“下落不明”的状况,只能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虽然相对于自然人而言,正常经营的法人的住所确很明确,但实践中仍不排除少数人以办公司为名,实施坑蒙拐骗,或者经营不善,为逃债而逃之夭夭的情况。这种公司的工商登记往往既未注销,也未吊销,其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此时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往往无法送达诉讼文书,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二、原告“下落不明”的企业法人时,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既于法无据,也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悖于司法公正。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从未规定原告的法人“下落不明”就应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二是将“明确的被告”理解为须同时具备名称明确和地址明确,对原告来说过于苛刻。三是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作法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蓄谋逃债而销声匿迹,使债权人无法寻找,对债权人的就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则债权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进而导致受害人失去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对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四是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作法有利于债务人逃债。企业一旦债台高筑,投资人就可转移财产后逃之夭夭,只要保住工商登记,躲过诉讼时效,就可以达到逃废债务的目的。五是共同诉讼中,如果因一个被告“下落不明”而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将导致整个案件无法审理。
三、经过公告送达后作出裁判,能否执行是另一问题。即使不能执行,原告也并非就失去了诉讼目的。作为,享有审判权和执行权。审判是人民代表国家对当事人争议作出的最终裁决。执行则系审判的继续,将裁判内容予以实现。两者的目的、职能有所不同。判决书代表了国家对争议的最终确认和评判,具有权和公信力。一是经过审理判决,原告的债权不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成为自然债权。二是判决处于执行阶段,对债务人具有威慑力,防止其以“搬月亮家”而逃债,任何时候一旦发现即可强制执行。三是有的债权人可据判决书消除经办人员之类的嫌疑,防止其他悲剧发生。四是判决在执行中,还存在变更执行主体的可能,不一定就是一纸空文。
四、向法人公告送达并未混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界限,也不会影响的办案的效率和。法人“下落不明”,除了无财产、无住所外,法定代表人一般也下落不明。从法律上来说,只要企业的工商登记尤存,法定代表人仍然是企业的执行人,代表着该企业。公告送达依法进行,不会影响办案的效率和。较之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方式剥夺原告诉权,无疑好得多。

可以,但是如果不处理,后期进入黑名单就麻烦了r如果一家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信用记录可能引起没人与其做生意或拿不到银行贷款等后果,造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如果您的公司进入了“黑名单”,那么就会影响的您的信誉、公司的经营。rr工商黑名单有两种,一种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还有一种是被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这两种情况时完全不同的。rr (一)经营异常名录r这是“涉黑”的初级版,一般是年报忘了报,或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或是公司出现变更事项却没有公示即时信息,这就进了“经营异常名录”。rr (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r既“违法”又“失信”,该名词出自2021年12月30日工商总局第83号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指那些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rr如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3年还未改正,就会自动“升级”,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且成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rr一般来说,工商部门会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的方式提醒。rr因此企业要按时年报,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地址有变化的,公司大小信息出现变更的,都要及时公示。rr万一进入“经营异常名录”,要尽早申请移出(改正了就能申请移出,5个工作日),千万不要放任不管,到时候成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就不好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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