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和民事判决书是分开的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和民事判决书是分开的吗?

李** 黑龙江-齐齐哈尔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21 06:45:37 6894人阅读

我想询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是分开的吗?还是判完刑事再判民事?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齐齐哈尔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齐齐哈尔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即使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这种两个情况的判决,刑事判决书和民事判决书一般不分开。只有为了不让刑事案件过分迟延,才可以判完刑事后再判民事

2017-10-21 06:53:3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这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是要取决于看是否合并审理,如果合并审理就一起判,不合并审理 分开判决

2017-10-21 06:46:3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又以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合并审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并简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起诉的民事内容;
其次写明被告人供认、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经审理查明,(除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外,还应写明由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的事实。如果控、辩双方或一方对事实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认定事实时,不但要具体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的正确性)。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除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其刑事和民事责任),应该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一、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的:“
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二、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写明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第
二、被告人构成犯罪,但不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二、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免予赔偿经济损失)。”第
三、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应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无罪;
二、被告人×××赔偿(写明受偿人的姓名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第
四、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又不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无罪;
二、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书状正本一份,副本×份。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0-12-09 04:42:52 回复

每个当事人都有一份
法院一份存档、原告、被告及代理人每人一份
通过上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写几份判决书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7120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5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8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9771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