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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如何处理

余** 西藏-日喀则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22.11.04 08:16:49 417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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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判多久还得看实际情况和情节严重性,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东西就是对方家属的谅解书,也就是对方原谅你的书面证据,谅解书可以很大程度地决定判刑的轻重。有些家属可能需要的是诚恳的致歉,有些家属需要的是足够的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肇事司机的驾照一般都是被直接吊销,并且终身禁驾,所以请广大车友谨慎驾车,注意自己和别人的安全。

2022-11-04 08:18:49 回复

解答如下,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按照规定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因各省市制定的标准不一致,你可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他们有这一标准的.附:gt;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第三十八条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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