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与出租人一致; (二)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期限; (三)土地信息,列出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 需要注意,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律师解析 要注意下列事项:一、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二、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三、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律师解析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律师解析 农村租赁土地使用纠纷注意事项: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案件的受理与管辖。 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土地使用权租赁为标的的民事权益纠纷,均应作为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审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 出租人与承租人发生纠纷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限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律师解析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与出租人一致; (二)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期限; (三)土地信息,列出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 需要注意,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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