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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醉驾车尾碰人轻伤的处罚后果是什么

刘** 江西-萍乡 醉驾咨询 2022.10.24 18:05:08 450人阅读

请问一下醉驾车尾碰人轻伤处罚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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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车尾碰人轻伤的处罚后果:驾驶员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2-10-24 18:06:08 回复

4、江苏省规定,未主动投案的;(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8mg/ml)或者飙车的: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多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被行政拘留。法律规定如下:1。2,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追诉标准:(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江苏规定:80万)元以上的:(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二)死亡三人以上:指行为人具有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追诉标准)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4)行为人具有多次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一般不得适用缓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江苏规定:45万元)以上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伤,才是追诉的标准,一人轻伤不够刑事追诉的标准,不够立案标准;或者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5)其他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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