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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滨律师

郭海滨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现为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办理缓刑、无罪辩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执业多年来,成功地为多名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为他们免除了牢狱之灾。另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为他们争取了缓刑,还有成功地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争取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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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杨**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12 14:59:20 21人阅读

朋友想知道正当防卫的规定不知道是什么的,所以请问一下论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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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相适应说”认为,防卫行为同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之间,要基本相适应(不是完全相适应),才能成立正当防卫。否则,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侵害行为,造成不应有危害的,是防卫过当。“必要说”,主张以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行为作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只要防卫行为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则无论造成的损害是轻是重,防卫都是适当。如果不是非此不能制止不法侵害,造成不应有危害的,就应认为是防卫过当。“需要说”则认为,防卫是否过当,要以是否有利于鼓励和支持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为原则。只要防卫者认为需要,无论实行什么行为,造成什么结果,都是正当的。修订后的刑法将1979年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改为“造成重大损害”,从而降低了界定防卫过当的标准。刑法原有规定的把“超过必要限度”界定在防卫行为同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和损害程度要基本相适应上,不利于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修订后的刑法总结了实践经验,明确规定防卫行为的力度可以大于侵害行为,在防卫的必要限度上,只要没有“明显超过”,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都是正当防卫。这一修订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事实证明,必要说是正确的。基本相适应说已经过时。需要说主张对防卫手段不加任何限制,其与刑法所规定的精神不尽相符,因而也难以成立。

2017-10-12 15:0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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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同于其他非正当防卫,有它的独特性。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虽然都具有行为的防卫性,但同正当防卫有着质的区别。防卫过当是在具备正当防卫四个条件的情况下,由于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合法行为向非法行为转化,成为一种特殊形式犯罪。这是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以上是论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2017-10-12 15:01:20 回复

下列几种情况下被警察攻击时候可以采取正当防卫1.被警察误认为是犯罪份子或误认为正在参与犯罪,事实并没有犯罪并且没有明确犯罪行为,只是警察主观盲目判断或者判断错误.:被警察误认为是犯罪份子或误认为正在参与犯罪,此时警察并没有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完全可以在以后说清楚,故此是若是不服从警察的指令以至与警察动武,这不仅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反倒会构成嫌疑;2.由于在日常生活或者警察日常值勤中意见不合发生口角争执而导致的警察报复性攻击,性质接近流氓斗欧,按理说如果只是口头争执警察无权攻击普通人.:由于在日常生活或者警察日常值勤中意见不合发生口角争执而导致的警察报复性攻击,这得分析着说。如果属于轻微的拳脚,不至于有生命威胁,可事后对其进行投诉并要求赔偿,若与之对打,只能将事态扩大不仅不存在防卫,至少会成为殴的参与者甚至有故意的嫌疑;但若是动用刀枪棍棒等并足以构成生命危险时可以进行必要的防卫,但只能以逃避非法攻击为限度,这也可以说是属于紧急避险。若超过限度的对抗,则会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甚至存在故意的嫌疑;3.警察身穿警服主观故意进行殴打,侵害,谋杀,,抢劫等犯罪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身份的人都不可以触犯法律。当具有警察身份的人故意犯罪时,他的行为绝对不能代表国家赋予他的执法权,因此,这只能是他的个人行为,这时他的身份不再是警察而是犯罪嫌疑人,为制止其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对当事人或国家、集体、他人的人身财产的非法侵害的正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以达到阻止为限度,否则有可能造成防卫过当。你的补充内容其实已经包括在这里面了。但得注意:若是“击毙”,你的武器从何来如是自备的,则有“非法持有”的犯罪嫌疑,若是从其手中夺得,那他在失去犯罪工具(凶器)后就不再对被侵犯对象构成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这时的“击毙”行为已经不是防卫而是属于故意杀害了。附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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