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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问一下涉及诈骗案会怎样处理

何** 吉林-松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2.10.19 12:05:14 432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问一下涉及诈骗案会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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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10-19 12:07: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辽宁省高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二十万元,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十六万元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以外,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扶贫、移民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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