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出所传唤代表被传唤人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讯问,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为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律师解析 被派出所传唤了代表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但是不需要逮捕、拘留。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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