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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怎么执行

王* 广东-云浮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10.16 09:15:50 409人阅读

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是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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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2022-10-16 09:1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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