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隶属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做法,当事人能够通过提诉讼讼的方式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六条做法人因犯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受侵权职责。根据法律限定推定做法人有犯错,做法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犯错的,应当承受侵权职责。第十五条承受侵权职责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受侵权职责的方式,能够单独适用,也能够合并适用。
当肖像权遭到侵犯时,当事人可以收集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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