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昭通法律咨询 > 昭通结婚法律咨询 > 新建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以及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新建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以及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陈** 云南-昭通 结婚咨询 2017.10.06 15:20:03 6151人阅读

我去年成家了,今年我就要迎来我的第一个孩子,因此我打算新建户口本,所以想问问大家新建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以及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其他人都在看:
昭通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昭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新建户口本的条件为:
  
1、己成年(满18周岁)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工合同协议才算)
  
3、有固定的住处(租房要有协议才算)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2017-10-06 15:33:03 回复
咨询我

新建户口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立户。
  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例:
  第八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第九条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2017-10-06 15:22:0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