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要买一套住宅楼,但因为该小区开发商欠国家土地转让金,所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房主有房产证,我想先交一大部分钱,把房产证拿到手,两家之间签一份购房协议,等开发商那边的问题解决了,能办过户手续时,再把尾款缴清。这样的购房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如果协议是我签的,将来办过户时不动产证能写我儿子名吗?
房地产商把土地抵押了会影响办房产证的;
1、房屋设定抵押后并且经抵押登记后又出卖的,涉及到银行的抵押权与购房消费者的权益。银行的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有物权的效力,因此,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有权行使物上追及权,在开发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时,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请求法院依法执行抵押物优先受偿。虽然在此种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开发公司无力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时,鉴于银行对抵押权这一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根据《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购房人的优先权权利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届时,作为购房人将无法继续行使所有权,只能就银行实现优先受偿权后的剩余房款主张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良好,能够如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对购房人购房及后续房产证的办理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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