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预留银行印章。如果转账支票要进行背书转让,一定要注意背书的连续性。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专业解答转账支票背书的要求是,转账背书是不可以附带条件的;转账支票背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冻结票据款项;转让支票进行背书后,再次进行转让的,原来的担保人是不会再承担担保责任的。
专业解答转账支票背书盖章的规定是在正面需要加盖出票人预留在银行的印章,在支票背面背书栏的这一块,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法人代表的个人章,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填写成个人的姓名,但是在签名以后一般要填写身份证号码。
专业解答票据法规定: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签发流程: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2、提示付款。3、领取现金。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专业解答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
律师解析 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 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如果出票人不允许转让,应在票据正面注明: 不得转让等字样。 如果出票人注明不得背书转让,不承担票据付款的责任。
律师解析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如下:1.记名背书。 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 2.空白背书。 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限定背书。 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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