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上来说,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是可以协商的。
2.股东们可以先协商股权分配比例,协商不成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根据新的公司法,已经不要求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若只是因为利润的考虑希望加大投资比例,是可以通过直接在章程内规定利润分配的比例以及利润分配的方式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只要股东们认可,法律是没有强制规定分配标准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显著差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间存在诸多差异,主要表现在:1、从概念上来讲,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性质,其运营过程中除了资金的联结外,更强调股东间的深厚信任关系,因此,在某些方面,我们也可以将它视作介于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模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完完全全属于资合公司类型,完全依赖于股东的资金投入,无需建立在股东间的相互信赖基础之上。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对比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显著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股权表现形式的差异性,在有限责任公司之中,股东仅需根据其缴纳的投资额来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然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则需要按照他们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来负担公司的相关债务。
专业解答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通常情况下,主要的债务偿还责任是由公司本身承担的,其会用全部合法财产来清偿债务。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股东没有依法完成出资义务,那么他们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也可能会面临法律方面的责任。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合理的清偿。
专业解答在公司刚成立时,股东协议并非强制要求签署的,因为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但申请者仍需提交一些必备材料,例如书面申请函、经营场地证明文件、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还有公司法人代表的详细个人信息等。这些文件对于公司的成立和运营具有关键作用。虽然股东协议不是必须的,但是建议股东之间还是要协商制定,以便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公司能够稳定发展。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常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存在股东恶意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债权人严重损失的情况时,该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公司以股份为资本,股东责任限于其所持股份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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