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子女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债务如果你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如果你们夫妻对外欠债。财产可以认为是你们赠与孩子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而你未成年子女却有很多存款。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其他人主张撤销的,在查实你们无钱可供执行,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父母所欠的债务与子女是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不受法律约束、裁定书、拘留,父母所欠债务应由父母用自由的财产进行偿还,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或者故意无偿转让财产。但是,为了是不想还债务,可能会认为你们故意隐匿财产;构成犯罪的:“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对于你们自己是不能随便为了自己的利益动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这个也有可能。”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说你父母故意把财产转移。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极有可能认定你们夫妻恶意转移财产的,就有义务进行偿还债务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偿还债务子女就个人财产不承担债务父母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债权人可以叫父亲或者母亲偿还所有剩余债务理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不会这么简单,人民应当支持,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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