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犯罪简称侵占罪,主要是指当事人将别人交给自己保管的物品据为己有,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占为己有的财物主要包括三种,第一是代别人保管的物品。第二是别人遗忘的物品。第三是别人埋藏的物品
法人是指法律具有法律资格的单位,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法人不等于法定代表人。
职务侵占的主体,是指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既指领导也包括马仔。
本案在主体是没有问题的,即使是你本人的全资公司,也存在职务侵占的问题。
本案辩解的角度不宜放在主体上,而应从客观方面入手,即职务犯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楼主所述,不应该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愿您的事情能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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