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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刑事案件从区检察院转到市检察院

杨* 贵州-黔西南 刑事诉讼咨询 2022.09.04 11:47:34 414人阅读

为什么刑事案件从区检察院转到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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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从区检察院转到市检察院,是因为区检察院在审理公安部门移交的案件后发现,案件隶属中级法院管理范围,依法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 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022-09-04 11:49:34 回复

您好,关于退休以后关系能从市里转到区里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可以!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66号)的规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退休后不能把养老保险关系从市里面转移到区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66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从犯比主犯判的轻。具体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本人在犯罪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扮演角色不重要、发挥作用越小,判的越轻。《刑法》对从犯的处罚原则: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对贷款诈骗罪的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中服刑,在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去服刑。
在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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