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情节严重”:
(一) 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 其他严重的情节。
专业解答依据相关法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金额因各地经济发展状况而不同。一般来说,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100万元以上,就应当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会扰乱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还会给社会大众的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立案数额标准包括哪些要素当某一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机构的员工,以其职责权限为依托,非法侵占本单位财产用于个人私用或擅自将其借与他人时,倘若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一,该员工盗窃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到3万元之间,并且在连续三个月内没有返还;第二,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到3万元之间,并利用这些资金进行盈利性活动;第三,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5000元到2万元之间,并利用这些资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专业解答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等。
专业解答是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专业解答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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