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外国企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提交哪些资料
外国企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三)外国企业章程或者组织协议;(四)外国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五)首席代表、代表的身份证明和简历;(六)同外国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七)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企业的重要证件和凭证,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 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 2、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单; 3、破产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包括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清结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移交财产保结书,保结书应明确保证破产企业资产已全部移交,无隐匿瞒报的破产财产,如有隐瞒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