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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标准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羊* 西藏-日喀则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9.18 08:43:21 21人阅读

我的朋友现在由于民事诉讼,但不清楚是怎么样立案的,那么民事诉讼立案标准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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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适格的原告,即 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

2017-09-18 08:5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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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事诉讼立案标准:“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2017-09-18 08:4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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