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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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在我国前妻有没有探视权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随着我国国家的婚姻法的规定,方面双方在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按照法院的审判进行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将定期进行探视。那么,您认为在我国国家前妻没有探视权吗?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双方是具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的,探视权可能被终止不可被剥夺。
专业解答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律师解析 探望权的法律知识有: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如果不履行协助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律师解析 探望权的法律知识有: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如果不履行协助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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