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立案侦查程序有三点 下面逐一介绍
1、侦查行为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1)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 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先移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 的,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条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处理基本与公安机关相似。其不同之处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 公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侦查部门制定“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 起诉程序,做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对于需撤销的案件,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3、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
(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专业解答根据现行法规,一旦公民遭受刑事拘留,相关部门须在拘留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对被拘捕者进行审查和批捕。若该案复杂且复杂程度较高,联合调查相关单位可酌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将拘押期延长至最长不得超過14日。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工作所设定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着对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以及预审等多项重要职责。因此,在遇到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都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而出警彻查后的公安机关,若判定确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应依法予以立案。
专业解答行贿罪立案侦查的相关要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意图获取不当利益,通过给予国家公务人员财物作为交换条件的行为,将构成行贿罪。此外,若在经济交流活动中,违反国家法规,向国家公务人员给予财物且金额达到了较大程度,或者以各种名目向公务人员提供回扣或手续费,亦将视为行贿行为进行惩罚。然而,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才向国家公务人员交付财物,并且并未从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则不属于行贿范畴。
专业解答盗窃罪的立案管辖机构主要是公检法部门中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包括盗窃罪。一旦接到报警或发现相关线索,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通过严谨核实揭示真相。
专业解答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行贿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的;-行贿金额虽不满一万元,但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财物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违法活动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阻碍国家重大项目实施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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