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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指使他人滥伐林木罪会被如何判决呢

黄* 浙江-宁波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9.15 14:13:57 2628人阅读

各位律师好,我哥哥前几天被抓了,听说是什么指使他人滥伐林木罪,请问各位律师会被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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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
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
所以,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
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通过阅读上文的了解,滥伐林木罪哪个部门管具体分为两种情况,若该地有建立林业公安机关,则归属林业公安机关管辖;若该地区未建立林业公安机关的地方,则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2017-09-15 14:1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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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的判刑与滥伐林木数量有关,相关规定如下:滥伐林木10立方米以上不满50立方米的或者滥伐幼树500株以上不满2500株的,属于“数量较大”的情形;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2500株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的情形。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12-08 08:5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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