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济宁法律咨询 > 济宁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呢?

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呢?

刘** 山东-济宁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9.13 12:06:02 14人阅读

我一个朋友涉嫌贪污罪,但是我对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不是很懂,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呢?

其他人都在看:
济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济宁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贪污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上述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017-09-13 12:09:02 回复
咨询我

就你的问题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贪污是主动地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受贿是接受别人送来的不应该是自己所得的钱财物品。贪污应是比受贿严重,不过还要看具体数额的大小和产生的影响。

2017-09-13 12:08:0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贪污罪数额与判刑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析 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 第(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05.04 1394阅读
  • 贪污罪与数罪并罚之间有哪些关系

    2025.04.02 1412阅读
  • 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析 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 第(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01.17 103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