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相关刑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三)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四)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你好,感谢你提出走私毒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的问题。首先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 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 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 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4) 犯罪主观方面,只 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认定走私毒品罪,应注意划清走私毒品罪与走私罪的界限;划清本罪既遂与未 遂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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