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时下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了很多人为的破坏,可是应该怎样归责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环境污染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特点?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侵权适用中的局限性
(1)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立法设计中的缺陷。如我国《民法通则》与其他部门法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定不统一。
(2)在司法实践中有局限性。如无过错责任原则可能掩盖行为人的过错,对确实无过错的行为人不公平,使得行为人不情愿承担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可能掩盖国家或政府在环境污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4)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有可能使一些无过错致害的企业陷入经济困境甚至破产,而且,即使企业破产,也不能使众多环境受害者得到充分赔偿。
1、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即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
2、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在。
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再由被告就存在的法定免责事由进行举证,被告不能仅仅证明他已尽到了注意义务或没有一般的过失就可以被免除责任。
5、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也就是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才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特点的回答。
专业解答针对于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首先推定原则是只要是在主观上有实施污染,造成环境损害,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是属于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涉及到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话,同样也需要进行承担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有: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2、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3、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
专业解答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环境污染责任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责任。第二、环境侵权责任保护的环境属于广义概念等等。
专业解答具有:1、承保条件严格,承保责任范围受到限制。2、个别确定保险费率,具有特定性。3、经营风险较大,需要政府支持的特点。
专业解答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是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2]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另外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公平责任原则。
律师解析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 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 2、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侵权要经过一个“环境”介质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因此,环境侵权的侵害对象,更为广泛而复杂。 3、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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