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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是否需要海关备案

赵* 青海-海北 消费权益咨询 2022.07.11 21:09:25 489人阅读

集装箱是否需要海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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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 海关 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或《出/入境货物报检单》(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集装箱)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 单证 或情况。进境空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 海关 手续前必须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等单证或情况。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1、此次修改涉及4种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JG01,简称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JG02,简称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JG21,简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JG22,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调整后的单证样式参见附件。
2、此次修改对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布局结构进行了优化,版式由竖版改为横版,纸质单证全部采用普通打印方式,取消套打,不再印制空白格式单证。
3、进口货物报关单增加9项:“页码/页数”、“境外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最终目的国(地区)”、“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修改5项:原“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收货人”、原“进口口岸”修改为“进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称”修改为“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原“装货港”修改为“经停港”、原“随附单证”修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位置变化3项:“集装箱号”、“境内目的地”、“申报单位”。
4、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加7项:“页码/页数”、“境外收货人”、“离境口岸”、“原产国(地区)”、“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修改4项:原“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发货人”、原“出口口岸”修改为“出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称”修改为“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原“随附单证”修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位置变化3项:“集装箱号”、“境内货源地”、“申报单位”。

2022-07-11 21:1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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