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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累犯论处的情况是什么

王** 广东-中山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07.03 23:26:35 380人阅读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累犯论处的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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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后罪是这三类罪中任一类罪。也即,前罪与后罪只要是这三类罪即可,不要求保持一致。

2022-07-03 23:2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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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2025.05.30 1298阅读
  • 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解析 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罪名条件,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的罪名,如果其中之一不是也不能构成。 2、时间条件,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 3、刑度条件,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既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主刑,也包括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只是不包括前一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被判免除刑罚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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