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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书

ask****013 天津-滨海新区 离婚咨询 2017.09.04 07:12:21 1112人阅读

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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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和平区 咨询解答:707条

您好,您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将财产情况、子女情况说一下,然后再起草

2017-09-04 10:13:0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婚内出轨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二)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1)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2)责任。
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项公共费用,祥情见“协议内容”。
2、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3、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三)协议内容
(1)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费,家庭生活必需品、饮食、水电费、卫生、家用电器、汽车费用等。女方负责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2)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车费、出游及其他可协商支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提出方自行承担。
(3)男女双方以对婚姻忠诚为原则,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轨行为,则婚姻关系结束,过错方净身出户,女儿归未有过错方抚养。
(四)意外处理
(1)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事件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2)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五)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人(男方):协议人(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2020-12-08 05:3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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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19253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河西区 咨询解答:1592条

您好,可以由律师来写

2017-09-04 16:44:2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书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要在协议书中写明双方信息,以及发生出轨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因为女方不想离婚,但是为了做好准备,想先起草一个夫妻忠诚协议,如果男方再次出轨,则需要净身出户。
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是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没有违反公序良俗。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看来,当事人双方在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但是,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书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要在协议书中写明双方信息,以及发生出轨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因为女方不想离婚,但是为了做好准备,想先起草一个夫妻忠诚协议,如果男方再次出轨,则需要净身出户。
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是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没有违反公序良俗。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看来,当事人双方在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但是,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协议是一种合同行为,当事人之间(包括夫妻,兄弟,或其它关系人)依法建立,体现了当事人直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与社会公称良俗而成就的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夫妻间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养,夫妻间责任义务的分担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到夫妻关系的解除与变更须按婚姻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用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是无效协议。
协议应符合《合同法》下列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协议需双方签字生效。无需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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