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锡林郭勒盟法律咨询 > 锡林郭勒盟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监外执行机关批准抄送给谁

监外执行机关批准抄送给谁

付**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06.18 12:34:21 417人阅读

监外执行机关批准抄送给谁

其他人都在看:
锡林郭勒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锡林郭勒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2、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

2022-06-18 12:35:2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监外执行机关批准抄送给谁?

    专业解答监外执行机关批准抄送给检察院,对犯罪分子判刑后,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经过申请可以批准监外执行,负责执行的机构应当将决定书抄送给检察院。等监外执行因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

    2024.09.10 296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