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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究竟如何确权

刘* 山东-烟台 土地承包咨询 2022.06.14 14:48:54 449人阅读

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究竟如何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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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我国法律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22-06-14 14:4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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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以及标准是: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计算方式: 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 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

    2025.01.29 145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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