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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双方约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就可以在探望孩子的时候带走孩子。
2、如果双方不能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2-06-12 09:35: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