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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习期间有劳务报酬,扣个税问题有关问题

ask****933 北京-东城区 咨询 2022.06.01 16:34:55 447人阅读

实习期间有劳务报酬,扣个税问题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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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2022-06-01 21:18:07 回复

只要实习薪水达到了起征点,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准则是按照劳动报酬所得交纳。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经过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薪水、薪金所得由于通常员工和公司之间存在长久聘用关系,并且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任职或受雇而长久获到相对固定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返利、津贴、补贴等。因此,普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薪水薪金所得来征收的,起征额是3500元。
3、劳动报酬所得劳动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询问、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动获到的所得。实习生与公司签订的是实习合同,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只能按照劳动所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限定: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第四点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出四千元的,减除花费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花费,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果实习生薪水不超出4000元,是扣除800后缴20%;如果超出4000是扣除20%后再缴20%的部分。

只要实习薪水达到了起征点,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准则是按照劳动报酬所得交纳。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经过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薪水、薪金所得由于通常员工和公司之间存在长久聘用关系,并且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任职或受雇而长久获到相对固定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返利、津贴、补贴等。因此,普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薪水薪金所得来征收的,起征额是3500元。
3、劳动报酬所得劳动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询问、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动获到的所得。实习生与公司签订的是实习合同,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只能按照劳动所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限定: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第四点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出四千元的,减除花费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花费,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果实习生薪水不超出4000元,是扣除800后缴20%;如果超出4000是扣除20%后再缴20%的部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向实习学生支付的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符合规定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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