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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北京商住两用房,目前资质没到,能做个抵押,然后签买卖合同,能防止所有卖家带来的风险么?

ask****439 北京-东城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2.05.11 22:57:54 315人阅读

北京商住两用房,目前资质没到,能做个抵押,然后签买卖合同,能防止所有卖家带来的风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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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西青区 咨询解答:37505条

您好 房屋买卖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律师全程指导。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政策给您做补充协议!

2022-05-12 07:41:09 回复
咨询我
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存在的。建议您小心行事

2022-05-12 13:55:4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9906条

有一定的风险,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2022-05-12 10:11:35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根据具体房产情况处理

2022-05-12 07:57:12 回复
咨询我
130310086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54191条

不一定

2022-05-12 10:55:5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两方面约定买卖双方权利转移和转移占有,归纳起来就是在两个方面对买卖双方进行约定:
1、就房地产风险责任的约定:让买卖双方选择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或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即买家)。所谓风险是指如房屋发生地震、火灾、水宅等风险灭失或有损失等。如买卖双方选择权利转移之日起风险转移则意味着从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当日,房屋一旦发生任何的风险灭失,如失火等,则损失由买家承担。而这个时候可能买家尚未拿到房屋,房屋尚在房东的掌控之下,甚至还由房东在使用,但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只要双方的合同中已作此约定则房子一旦发生风险就由买家承担所有的风险损失。还不要说如果房东如因其他纠纷在过户后被查封拍卖之情况。就我国现有规定,在买家是善意第三人,房屋产证已办出的情况下,如原房东方有纠纷需要冻结财产,不大会对该房屋进行查封拍卖。但除此之外,产证尚未办出时,即使已经过户,仍可能因原房东的原因被查封拍卖。所以如果选择权利转移就转移风险就意味着可能要为还不是自己的房子承担20多天的风险。
2、就有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费用支付的约定:在格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单独以附件四的形式对这些费用进行约定:即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权利转移或转移占有这两个点来区分上述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的消费者对此都没有什么概念,也是随便选一个。其实在现在的二手房交易中,大多房东是要等到买家支付所有房款后才将房屋交给买家的,有些甚至要求延迟交房,这样的情况如果选择权利转移时为费用分割点就意味买家要为房东多承担一段时间的水电等房屋消耗费用,没有必要,完全可以选择转移占有时为双方费用的分割点。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买卖双方必须签订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指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在这份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风险转移有两种:一种是权利转移,一种是转移占有。由于是在政府制定的格式合同中有这两种方式,买卖双方一般会认为两种都可以,没有关系,就随便选了一个或则不选。
以房产权利转移来说,从法律内涵上来说是是指房产权属的转移,即房产权利人从房东名下转到买家名下,而我国房产又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即以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标注为准来确定权利人。而上海市格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中对此又有了更明确的约定即:“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即将权利转移的时间以交易中心申请过户之日为标准,而不是以产权证办出之日为准。
以转移占有来说。从法律内涵来说是指标的物被交接,占有权归买家使用。以房产来说,即房东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把钥匙交给买家,允许买家占有使用该房屋。

由于买卖双方通常不注意将一些如申请贷款能否成功,物业管理交接等细节方面写入合同,由此引发纠纷,如果合同未作出明确约定,纠纷通常无法得到妥善满意解决。在签定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有些房本是两证合一的);

二,是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三,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要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四,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五,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六,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

七,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
第八是对于贷款无法如约办下来的情况要尤其注意,这是导致最近一些二手房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买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设立一个期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到期未能办理按揭贷款,双方的解决办法。如何规避二手房中介风险
1、避免被“吃差价”:“吃差价”是指中介在洽谈买方、卖方交易时,以高出卖方底价的价格卖给买方,赚取差价,而差价则由买方来承担,严重损害了买方的利益。避免被吃差价的最好“法宝”就是一定要与业主见面,使一切操作都在阳光下进行。
2、慧眼识破假业主:目前,市场上还存在部分经纪人利用业主的委托授权书假冒业主,将房屋
第二次放盘,以钓更高的房价,赚取“钓”价。这类情况实际上是进行了两次交易,在第二次交易中,经纪人扮演假业主,与客户进行接触。识破这种假业主其实并不难,只要购房者注意查看房屋产权证和业主身份证,假业主的幌子就不攻自破了。
3、付款要小心:按揭房在市场上很普遍,许多二手房在交易中房款尚未完全结清,产权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不够清晰,还处在一种抵押的状况。因此,要获得房产证还需赎证,一般为购房者出资赎证。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先查看产权证及业主身份证,明确权属并与业主见面协商,签定相关的协议,才能将资金打入业主的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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