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原鉴定具有法律规定违法鉴定情形的除外。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可见,伤情鉴定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的费用承担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条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是收费的,这个费用保险公司也不报销,那么第一次鉴定的费用是由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的。但鉴定后,受害者不满意的,申请二次鉴定了,如果二次鉴定的建国没有改变,那么二次鉴定的费用就是伤者自己承担,要是结果有改变的,还是双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如果是肇事者对鉴定不满意,申请重新鉴定的,如果鉴定没有改变,那么就是肇事者自己承担鉴定费,要是鉴定结果有改变的。还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费用。
简单的说,交通事故重新鉴定这个费用谁申请的就是是谁承担,但结果有改变的,双方共同承担,承担的多少就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对于需要重新鉴定的,费用都由公安机关承担。因为公安机关搜集证据的侦查程序,不应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受害人承担。
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第一百条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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